盐城公租房的申请条件-盐城公租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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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公租房的申请条件-盐城公租房管理办法

2022-05-25 09:40:51 | 人围观 | 编辑:noble

盐城公租房的申请条件-盐城公租房管理办法

盐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盐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盐城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具有城镇户籍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每个申请家庭限购1套住房。家庭确定一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与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和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

(一)市区无自有住房或有自有住房的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标准,且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转让自有住房。符合下列情形的住房或住房份额,其面积纳入申请对象自有产权住房面积的核定范围:

1.具有合法产权的房屋;

2.已banli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房屋。

3、通过继承方式但未banli 继承手续的应继承房屋份额;

4.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房屋;

5.实际收购的其他房屋。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摩托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除外。

户籍和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及配偶至少有一方具有盐城市户籍并在本市居住。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家庭净资产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保障标准。符合上述条件,年满30周岁(含30周岁)的单身人士,父母在盐城市区无自有住房或住房,但人均居住面积符合保障标准的,可单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盐城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首次向社会公布。今年新增了三类公租房保障对象,包括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劳动者引进的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公租房管理办法的亮点在于:公租房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针对不同群体实行差别租金;在投资者方面,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租房建设,制定包括税收在内的优惠政策。三是新群体农民工的公租房保障对象。首次纳入公租房保障群体的外来务工人员,可单独申请盐城公租房。如果全家都住在这个区域,以家庭为申请单位。原则上,有正式工作的农民工为每个家庭的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公租房管理办法指出,申请公租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根据盐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相关规定,必须达到一定的分数线;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在盐城无私有房产且用人单位未安排住房或租住公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没有买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在盐城的房产。首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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