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2 09:05:07 | 人围观 | 编辑:noble
最近一段时间,房产税开征的信号越来越浓烈了。很多专家学者都直言,房产税真的要来了,而且来得可能比很多人想象的要快。
首先,5月11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在京召开了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
对此,业内专家几乎一致解读认为,房产税真的要来了。而且在房产税正式立法之前,可能会选择几个城市搞试点。首经贸大学教授赵秀池认为,房产税的立法涉及税种多,涉及面大,立法时间长,应该试点。因为在推进立法的过程中,为了避免税法的偏差,往往需要通过试点来验证和纠正偏差。
而关于试点城市呼声最高的就有深圳和海南。当然也有专家认为,新一轮房产税试点城市也可能在北京、辽宁、江苏、安徽、河南、福建、天津等几个省市中诞生。也有人主张,首批试点,应该不同类型的城市都涵盖在内,这样取得的经验才足够丰富;
其次,6月4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一个通知,明确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由税务部门征收。
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划转由税务部门征收,被很多专家解读成是“土地出让金结束了”,我们已经解释过,这是非常严重的错误解读。因为该通知说得非常清楚,资金的使用范围、对象、标准、减免、使用等,仍然按照原来的规定执行。换言之,只是征收部门换了,土地出让金的征收使用等一概未变。
不过,土地出让金由税务部门征收,跟房地产税改革还是存在着巨大关联的。换言之,这一政策的出台,是健全现代财政税收制度的体现。再直白点说,如果以后要开征房产税,自然就水到渠成了。财经评论员刘晓博也直言表示,经过这件事后,房地产税距离我们可能已经很近了。前有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现在又传来土地出让金划归税务部门征收,我们有理由相信:房地产税的步伐在加快,或许今年年内就会有新突破。而房地产税试点一旦启动,最多两三年时间,数以亿计人翘首以盼的房产税“保留大招”这个就靴子就会“落地”。
至此,我们基本可以确定的是,房产税真的要来了,快的话两三年时间,就会尘埃落定:一则,房产税已经到了真正开始实施阶段,搞试点的意思很明确,在立法之前先搞技术总结,为全国推广做准备,以此来打破“立法”的层层阻碍;二则,最近一段时间,很多重量级的社会学者、经济学专家、法学专家、税收专家等都站出来发言,未来5年是开征房产税的最好时机。这意味着,开征房产税已经满足了天时地利人和,技术上完全可以实现,而且大环境也较为合适,最主要的是这顺应了民意。既然如此,还有什么理由不加速推进房产税开征呢?
财政部一锤定音,房产税或将“这样”征收
房产税开征已经毫无悬念,现在只是时间无法确定。那么未来房产税到底会如何征收呢?财政部一锤定音,房产税或将“这样”征收:去年12月23日,财政部长刘昆撰文一锤定音确定了未来房地产税征收的方式: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财政部高层这段对房地产税征收方向的表述确定了两个重点:其一、征收的原则已经确定,方针就是12个字: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1、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下,房地产税立法先行是普遍共识;2、和现在的调控一样,房地产税的征收也会“因城而异”,中央授权给地方,征收细则、时间安排,每个城市自己制定;房地产税开征也会“因地制宜”,简单来说就是不同城市,征收的早晚和税率的高低都会有所不同,比如较发达城市早征收、税率高,欠发达城市晚征收、税率低。而且可以肯定的是,不会全国一刀切推进;
其二、计税基础问题明确了,不会按照老版“原值打折计税”,因为这不符合实际。财政部确定,未来房产税的计税将按照“评估值”进行。这样的好处显而易见:其一,体现了公平性,评估值意味着视房屋的市场价波动而定,房价上涨越多,房产市值越高,交税则对应越高;其二,体现了合理性,按原值计税效果不明显,过去10年,很多地方的房价都上涨了10倍不止,当初50万购买的房产,现在市值已经高达500万,还按原值计税,显然不符合实际。
虽然财政部一锤定音了未来开征房产税涉及的大原则和计税基础问题等,但数以万计人最关心的起征门槛和税率等具体问题还是悬而未决。
不过,过去两年多,很多专家给出了自己的看法:房改专家孟晓苏建议,实行“见房就征,见证就退”的方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认为,应该按照20字方针开征:两税合一、房地统一、评估计税、住宅缴税、清费立税。简单来说就是,对房屋和土地集体按照市场评估价征税,房子越多征税越多,对于征税期间存在不合理的情况应该予以减免税收;财政部财税研究员张学诞认为,我们在买房子的时候,都支付了40年到70年不等的地租,因此在开征房地产税时房产税,应该设置“免征面积”,这一点可以参照上海、重庆,比如设定人均40-60平的免征面积,税率参照国外,基本可以定在0.2%-1.2%之间。
房产税开征,房价会下降吗?对多套房者有哪些影响?持有多套房子的人注意了!
近年来,民间对房地产开征的呼声日益高涨,归根结底就是因为大家都认定“开征房产税能有效降房价”。黄奇帆也直言不讳提到过,房产税开征一定程度上能遏制投机炒作,根据经济学规律,大体房产税征收超过了3%这个数,就没有人炒房了,房价也会有效下跌。
但事实真的如此吗?我们不敢苟同。首先,房产税可能会采取“累进制”,但起征税率不可能太高房产税,这是基本常识,因为税率太高,会对普通人的生活造成很大影响,这不符合征税的原则;其次,房产税的用意是缓解财政压力,其初衷并非“降房价”;再者,开征房产税确实能起到抑制投资炒作的目的,但影响面较小,更不可能影响整体房价水平。
事实上,业内多位专家也不赞同黄奇帆的看法。经济学家马光远不止一次提到过,把降房价的希望寄托在房产税上是非常天真的。房产税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寻找税源,替代土地财政,并不是为了降房价。区区1%,2%的房产税不可能抑制房价,这是基本常识。此外,从世界上有房产税的国家的立法目的看,征收房产税主要目的是为了地产财政收入,而不是为了抑制房价。
此外,马光远还直言,开征房产税,可能威胁不到富人,也对低收入者影响不大,但是会对很多有1-2套房子的刚需群体有很大的影响。因为这部分群体庞大,且家庭经济不宽裕,即便是每年招收1%的房产税,对他们而言也是一笔巨大的很难吃得消的开支。
无独有偶,财经专家刘晓博也认为,出台房地产税很难起到抑制房价的作用。放眼全球,也没有房地产税出台,房价趋势性下跌的地方。不可否认,高税收确实可以降房价,但这是不现实的,未来我国即使开征房产税,税率也会很低,可能是千分之几,甚至会比发达国家还低,原因有两个:一方面是因为我们在买房时已经交了税费,另一方面不能因为开征房地产税,而影响居民消费能力、生育欲望、买房欲望,这是最基本的原则。
不过,专家们几乎一致认为,开征房产税对多套房者的影响是最大的,因为在“累进制、惩罚性”的房地产税税收体制下,在住房矛盾比较突出的城市、拥有多套住宅的家庭、个人,一定会被重点关注。这意味着,如果房地产税开征,很有可能从第二或者第三套房子开始,实行税率阶梯式上升。最高可能达到10%或者20%。真若如此,那么毫无疑问,拥有多套住宅的家庭和个人,肯定会在房产税来临时,毅然选择抛售房产,因为这个负担很少有人能够承担。特别是在大城市拥有5套以上房产的人,他们的持有成本会大大增加,对现金流的要求也会非常高。因此,持有多套房子的人一定要注意了,房产税如果真的出台,可以适当脱手一些劣质房产,增持金融资产,或者把多数劣质房产优化换成少数核心城市的优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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