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甘孜公租房申请条件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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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甘孜公租房申请条件和管理办法

2022-05-25 15:33:05 | 人围观 | 编辑:noble

四川甘孜公租房申请条件和管理办法

四川甘孜州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及管理措施

甘孜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享受廉租住房实物补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和经济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以下简称“三补贴”)且尚未承租住房的家庭均可申请。

1、申请人户籍在本辖区,本市户籍满5年(家庭为单身申请人,应符合晚婚年龄;离过婚,应该满3年)。

2.申请人家庭去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一个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两个家庭年收入低于13920元(每增加一个家庭,按增加6960元计算)。

3.申请人家庭总资产一人家庭15万元以下,二人家庭23万元以下,三人家庭30万元以下,四人家庭38万元以下,五人家庭40万元以下。

甘孜公租房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被拆迁;有特殊和重度残疾人员;有60岁以上的人;居住在市政府确定的除险范围内的房屋;申请配建的家庭人口应为两人以上。

甘孜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公共租赁住房是在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中,通过单独建设、分配、收购等方式筹集的。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人民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邢弢面积和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甘孜州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市国土房管局是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主管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年度建设目标和相关政策,对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市发改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监察局、甘孜公租房管理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通过招标、拍卖、拍卖方式确定的企业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由企业负责筹集、建设和运营。人用住房公积金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市公共租赁住房主管部门指定,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筹集、建设、运营、融资和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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