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公租房的管理办法和买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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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公租房的管理办法和买卖政策

2022-05-26 09:31:00 | 人围观 | 编辑:noble

揭阳公租房的管理办法和买卖政策

揭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交易政策

揭阳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建议,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农民工阶段性基本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办〔2010〕8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6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租金分配、准入、退出、监督管理等活动。本细则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在政策支持下,由政府、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根据批准的城市规划,通过限制住房面积和条件,以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价格,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市人民政府负责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制定、任务分配、监督检查等工作。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具体政策制定、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县(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协调、监管等相关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

揭阳公租房的买卖政策

房屋租赁是所有外出工作的朋友都会涉及到的问题。从农民工的角度来看,他们通常希望占点便宜,而从房东的角度来看,他们希望给租房者提供尽可能少的物质资源。很多时候,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一些意见出现分歧,导致租赁过程中的协商不愉快,甚至导致一定的纠纷。客观来说,如果双方能够实现双赢,这种现象就不容易发生。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已取得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在当地无住房(包括无自有产权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由工作单位安排的临时住房,下同)或拥有自有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人均36平方米或12平方米的家庭。

4.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5.符合申请条件的居民,由户主或者户主委托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材料。

6.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收到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提出审核意见,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凭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至所属区民政部门。

区民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证或者其他证件、证明以及是否属于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审核。如果申请人是残疾人,需要到区残联查验残疾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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