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07 16:31:52 | 人围观 | 编辑:noble
吴忠市出租房管理办法及买卖政策
宁夏吴忠公租房买卖政策
区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各区住房保障部门、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及相关单位开展吴忠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和审核工作。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受理申请,对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车辆、存款、有价证券等相关财产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区属住房分配后的管理。区住房保障部门可在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设立受理窗口,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1.市发改局负责核定公租房租金标准,并结合市场楼市情况适时调整。
2.市财政局负责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维护、管理等相关支出纳入预算管理。
3.民政局负责对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复员军人、军人烈士等困难群体的收入进行核实。
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区住房保障部门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调查方式,核实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住房、户籍等相关信息,并协助市、区住房分配后续管理工作。
宁夏吴忠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首次向社会公布。今年新增三类公租房保障对象,包括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劳动者引进的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公租房的租金是政府指导价,不同群体要交差别租金;在投资者方面,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租房建设,制定包括税收在内的优惠政策。三是新群体农民工的公租房保障对象。首次纳入公租房保障群体的外来务工人员,可单独申请吴中公租房。如果全家都住在这个区域,以家庭为申请单位。原则上,有正式工作的农民工为每个家庭的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公租房管理办法指出,申请公租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根据吴忠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相关规定,必须达到一定分数线;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在吴中无私有房产且用人单位未安排住房或租住公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没有买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在吴中的房产。首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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