咽部异物患者不能吃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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咽部异物患者不能吃的食物

2017-09-25 11:38:14 | 人围观 | 编辑:lm02

咽部异物疾病的出现会让患者出现非常痛苦的情况,同时还会给患者带来很多的不便之处,所以这种疾病的出现后各方面都应该要多注意,要注意一些很好的护理,还有就是要做好一些很好的治疗,很好的生活方式,最重要的就是要注意饮食的安排,要注意患者不能吃的食物,对于这些食物患者一定不要吃,才能很好的帮助缓解病情,避免病情加重。那么,咽部异物患者不能吃的食物都有哪些呢?都有什么食物咽部异物患者不能吃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咽部异物患者不能吃的食物

1、爆米花:即炒米,咽喉肿痛者忌食。爆米花易伤阴上火,益增其疾。正如清代食医王孟英所说:“炒米虽香,性燥助火,非中寒便泻者忌之。”

2、狗肉:为温补性食物,明代医家缪希雍早就指出:“凡病人阴虚内热,多痰多火者慎勿食之。”咽喉肿痛为实热邪火,切勿服食狗肉。

3、羊肉:性温热,多食易助热动火,所以,《金匮要略》中说:“有宿热者不可食之。”《医学入门》中还说:“素有痰火者,食之骨蒸。”凡咽喉肿痛之人,多属火热为患,故当忌食。

4、鹅肉:民间视为发物食品,其性甘润肥腻,易于生热助痰。明·李时珍说它“气味俱厚,发热发疮”。所以,咽喉肿痛及扁桃体发炎化脓者,切勿服食。

5、鹧鸪:性温,味甘,根据清代食医王孟英的经验,患有咽喉肿痛之人忌食之。王氏在《随息居饮食谱》中就曾告诫:“鹧鸪性属火,多食发喉痈。”

6、橘子:性凉,味甘酸,民间多视之为上火之物。如过多食用,极易出现咽喉干痛,口舌生疮或溃疡。所以,在患有咽喉肿痛期间,暂不宜多吃橘子。

7、韭菜:性温,味辛。根据古代医家经验,患有疔肿疮毒者应忌之。如《本草汇言》中指出:“疮毒食之,愈增痛痒,疔肿食之,令人转剧。”对于咽喉肿痛之人,也属火毒为患,如《本草求真》中说:“韭,火盛阴虚,用之最忌。”由此可见,喉痈肿痛者,理当忌食韭菜。

8、辣椒:《群芳谱》中说它“味甚辣”。《食物宜忌》认为它“大热”。所以,辣椒大辛大热,易助热上火。《药性考》中指出:“久食令人齿痛咽肿。”因此,咽喉肿痛之人,法当忌食。

9、胡椒:为最常用的辛辣ciji 性调味食品,其性大热。明·李时珍称之为“纯阳之物”,并说“辛走气,热助火,此物气味俱厚,病咽喉口齿者亦宜忌之”。清·王士雄也指出:“多食动火燥液,耗气伤阴,发疮损目。”咽喉肿痛多属火毒为患,理当忌食胡椒。

10、砂仁:为常用的芳香调味品。其性温,其味辛,有辛燥动血之弊,又易助热上火。凡火热之病,皆当忌之。《本草经疏》中就告诫:“咽痛由于火炎”不可食用。

11、小茄香:为五香粉的五种调味香料之一。性温热,味辛辣,凡火热之证或阴虚火旺者,皆不宜吃。《得配本草》就有告诫:“肺、胃有热及热毒盛者禁用。”咽喉肿痛多缘于肺胃火炽,故当忌吃茴香,无论小茴或大茴,皆当禁忌。

12、人参:性温,味甘苦,为温补性强壮之晶。《中药大辞典》中指出:“实证、热证忌服。”咽喉肿痛乃火毒为患,是属热证实证,故当忌食人参。

上面这些就是关于咽部异物患者不能吃的食物介绍,咽部异物疾病是一种很不好的疾病,对患者的身体健康有很大的影响,给患者造成了很多的困扰,所以咽部异物疾病就应该要很好的治疗,同时还应该要多注意患者的饮食,要注意一些患者不能吃的食物,才能防止病情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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