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3 12:51:44 | 人围观 | 编辑:noble
吃药很正常,但是有没有出现过不良反应?不良反应的原因有哪些?如果预防了不良反应呢?今天给大家带来的这篇文章,让你详细了解一下不良反应。过来看一看。
不良反应是指在按照正常用法用量使用药物预防、诊断或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具体发生情况为按正常剂量和用法用药,内容不包括因药物滥用、过度误用、不按规定方法用药和质量问题引起的反应。
与用药目的不符,给患者带来不适或痛苦的不良反应统称为不良反应。药物不良反应包括副作用、毒性反应、过敏反应、后效、副作用、特异反应和“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一般是可以预测的,但有些是不可避免的,有些是难以挽回的。
药物的后遗反应
指停药后的生物效应,如服用巴比妥类药物,第二天出现宿醉,停药后可消失。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对耳蜗神经的损害难以恢复,可成为永久性耳聋。当药物ciji 身体时发生的异常免疫反应。药物在体内与高分子载体蛋白结合形成抗原,ciji 机体产生抗体,药物再次进入体内发生抗原抗体反应,导致过敏性疾病。
特异质反应
少数人服药后,会出现与药理作用无关的反应。大部分是由于个体的生化机制异常,如缺乏某种药物代谢酶而导致的依赖喉。停药后,机体不能维持正常的生理功能,出现戒断综合征,有时非常严重,可出现抽搐甚至死亡。
药物的致畸作用
怀孕期间,尤其是胎儿器官发生的前三个月,有些药物可以作用于胎儿,形成先天性畸形。
药物的致癌作用
具有致癌作用的药物称为致癌因子,很多化学物质都属于这类物质。
药物的致突变作用
遗传因子DNA的组成出现突然变异和染色体异常,能引起这种变异的因子称为诱变剂。在短时间内,诱变剂通过体内的内部因素发挥作用,发生显著的生物变异,如致畸或肿瘤形成。
分类
药物不良反应可分为A、B两类,A类反应主要为毒副作用,B类反应为特质性或特应性反应。少数特殊人群可能对一种或几种药物有极其敏感或不敏感的反应。专业是指“一个人的特征;独特的易感性;奇怪的反应”。B类反应可进一步分为药物遗传不良反应和药物过敏。
A类不良反应
A类反应又称剂量相关不良反应,是药物常规药理作用的延伸和发展,是否发生与药物在体内的浓度(或剂量)密切相关。
[过度作用]
药物作用于人体产生效果。总的来说是治疗作用,也就是适度调整机能,使之趋于正常。但是,有时候,会有太强烈的作用,导致不良反应。
[副作用]
当一种药物有多种作用时,除治疗作用外的其他作用可以认为是副作用。副作用往往是一过性的,药物的治疗作用消失,反应消退,但有时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毒性反应]
毒性和副作用很难区分,习惯取决于反应的严重程度。一般来说,毒性是指能引起某种功能或器官损害的反应。这些反应有的可以在停药后逐渐恢复,但也往往会造成一些不可逆的损害,这种损害会永远持续下去。
[首剂效应]
在应用初期,有些药物可能会引起强烈的反应,因为身体尚未适应药物的作用。如果药物在开始时按常规剂量给药,往往会导致过度的作用。对于这些药物,应用应该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到普通剂量,以便身体可以逐渐a
[继发反应]
继发性反应不是药物本身的作用,而是药物作用诱发的反应。比如广谱抗生素会引起菌群失调,引起部分维生素缺乏和双重感染;
[停药综合征]
或者戒断反应。由于长期应用药物,机体已经适应了药物的作用,但一旦停药,机体就会处于一种不适应的状态,主要表现为症状反弹。
B类不良反应
[遗传药理学不良反应]
许多药物在肝脏中代谢。大多数情况下,药物代谢产物的作用低于原药,毒副作用也相应减弱。不同的药物有不同的代谢途径。有些药物是氧化的,有些是还原的,有些是水解的,有些是核苷,有些是和葡萄糖醛酸结合的。这些代谢反应都是在相应的酶的作用下进行的。如果某些酶不足,相应的代谢过程就会受阻,导致原有药物在体内的蓄积,效果也会相应增强。许多因素可以影响体内酶的数量和作用,但这种反应排除了上述条件的影响,专指遗传原因引起的药物代谢不良。
>[药物变态反应]药物过敏反应是外来抗原性物质与体内抗体间所发生的非正常免疫反应。当外来抗原进入机体,使淋巴细胞或体液免疫系统致敏,机体处于致敏状态中,而当机体再次接触同样的变态反应原时,抗原与抗体产生反应,引起某种程度的组织损伤或机能障碍。
[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
过敏反应临床表现有皮肤反应和系统反应两类。
皮肤反应:表现为各种药疹,以荨麻疹型、麻疹型、湿疹皮类型为多见,某些药物则好形成固定型药疹。
系统反应:过敏反应可损害各个系统,如产生血液病样反应、血清病样反应、红斑狼疮样反应、肝炎样反应和心血管、神经系统、肾脏、呼吸道等部位损害,以及过敏性休克。
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在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或人体的机能恢复期,接受正常剂量药品时人体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同药品不良事件相反,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的因果关系由负责报告或核查的医学专家进行判断。如果某个反应报告来源于医学专家,通常暗示此反应为药品不良反应,除非医学专家明确指出此反应与药品无因果关系。
药品犹如一把双刃剑,在具有治疗作用的同时,必然存在不良反应。因此,被通报了不良反应的药品并不表明是不合格的药品,也不应与“毒药”、“假药”、“劣药”、“不能使用”相提并论。目前,广东省已经展开了药物不良反应的上报制度,陈泰昌说,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是为了提醒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广大公众注意药品存在的安全性隐患,尽量避免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从而为保障社会公众用药的安全筑起一道有效屏障。
目前人们对药品的不良反应还不了解,以为越新的药疗效越好,而忽视了其不良反应。其实,新药上市前临床试验的病例数有限大约有500-3000人,多数情况下排除了老人、孕妇和儿童等特殊人群,因此一些罕见不良反应、迟发性反应、发生于特殊人群的不良反应难于发现。有些药物的问题是在使用较长时间、较多人群之后方能发现。因此,应警惕药品的不良反应,尤其应警惕新药的不良反应。
结语:现在大家对不良反应的认知是不是又多了一层呢?如果大家出现了不良反应应该第一时间去医院检查,查清楚原因是什么,然后再进行对症治疗,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健康。
本文标签:
全站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