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公租房如何申请?崇左公租房买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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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崇左公租房如何申请?崇左公租房买卖政策

2022-05-25 14:59:27 | 人围观 | 编辑:noble

广西崇左公租房如何申请?崇左公租房买卖政策

如何申请广西崇左的公租房?崇左市公共租赁住房买卖政策

广西崇左公租房如何申请?

具有城镇户籍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每个申请家庭限购1套住房。家庭确定一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与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和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如果申请人已婚,其配偶和未婚子女必须是共同申请人。因上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本市的,可凭相关证明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人。

(一)在崇左市无自有住房或有自有住房的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标准,且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转让自有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住房或住房份额面积计入申请人自有产权住房面积核定范围:1 .具有合法产权的房屋;2.已banli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房屋;3、通过继承方式但未banli 继承手续的应继承房屋份额;4.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房屋;5.实际收购的其他房屋。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摩托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除外。

(三)申请时未享受其他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申请条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房价水平动态调整并公布。

崇左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城镇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还应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及配偶至少有一方具有崇左市户籍并在本市居住。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家庭净资产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保障标准。符合上述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上(含30周岁)的单身人士,父母在崇左市无自有住房或住房,但人均居住面积符合保障标准的,可单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崇左公租房买卖政策

崇左公租房买卖政策:根据《崇左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崇左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应当退出公租房;如需续租,应在租赁合同到期前3个月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享有原租赁房屋的优先权。

(一)承租人在租赁期满5年后,可以选择申请购买公共租赁住房。

(二)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缴纳时,未缴纳面积按规定缴纳租金。

(三)公共租赁住房出售价格以综合成本为基础,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确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四)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继承和抵押,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送等市场交易。抵押价值不得超过原购房价值的70%。

崇左公租房买卖政策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购房人通过购买、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主城区其他住房的。并达到政府公布的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或者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抵押的,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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