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5 23:01:07 | 人围观 | 编辑:wyc
实际上,如果男女之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到民政局banli 手续的就是我们常说的事实婚姻,事实上婚姻很可能构成重婚罪,那么事实婚姻和重婚罪有何不同?一起来看看吧!
一、事实婚姻和重婚罪有何不同。
对于婚姻、家庭法律关系,“事实婚姻”和“重婚罪”这两个问题较为复杂,且容易产生混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司法解释第五条的适用对象为“未按照婚姻法第八条规定banli 婚姻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
即:在《婚姻登记条例》颁布之前,男女双方已达到了结婚实质要件,但未登记结婚而要求“离婚”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即使没有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也应予以离婚。
二、实际结婚和重婚罪有何不同?
如果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且未登记结婚,因此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照婚姻关系解除处理。
这就是说,目前的法律已不再承认“事实婚姻”。
尽管现有法律已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是否可判重婚罪处罚的批复”规定:对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或明知另一方有配偶,而与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仍按重婚罪定罪处罚。《法复》的司法解释尚未由“法释[2001]30号”取代。由于《法释30号》解释的是民事法律关系,而对其所解释的是刑事法律关系,因此不能与法释解释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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